作为原创写作多年的玩家,我从未抄袭过或侵犯他人著作权,毕竟在这类平台混迹的朋友都知道原创是值得大家认可的门槛,别管内容有多好,只要是涉及抄袭,那只能是众矢之的。
虽然我很注重这方面,但真的架不住“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个道理。
好几年前,单位旗下开办了一家公司,公司当时运营一处服务中心,于是围绕这个中心又创立了公众号。当时还请了专人运营公众号,这个号平时都是用于发布各种消息、服务、活动,是纯粹的公益性内容。
就在前几天,我们单位收到了一封律师函,内容大致是指出我们那个公众号的几篇推送内容侵犯了对方公司的著作权,我脑子里第一个反应出来的念头是“会不会是用了别人的照片”,除此之外不太可能有其他内容。
律师函里写的很清楚,分别是哪几篇推送,于是我马上搜索出来。经过对比,原来这三篇都有个共同特点:使用了蘑菇头表情包。
至于到底什么是蘑菇头表情包,大家可以网络搜索。律师函也表示,这个表情包是他们的原创,使用者需要提供授权材料,否则需要负相应责任。
这些推送内容虽然不是我本人编辑,但也算是参与了指导,而且当时运营公众号的工作人员也早已离职。这个情况我只能报给现在的公司负责人,负责人加了律师函上的微信,沟通后得知对方的意见是删掉原文并支付赔偿金。
金额虽然不大,但是这事的确令人大开眼界,使用互联网处处都能见到的表情包竟然能形成侵权行为。后来我顺手在网上搜索一番,还真的找到了非常相似的案例,但没有任何人或者机构给出较好应对的建议。
真是足够莫名其妙,看来以后搞创作还得更加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