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这一词在这些年的新闻报道已经屡见不鲜了,就连我们生活工作这么个小圈子,也偶尔会听到周边哪家男人对自己老婆动手,也曾听过女人对老公动手,总之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可是最近网上曝出一则新闻得到了广泛关注,四川某女子被丈夫家暴十余次。其丈夫的暴力行为可谓令人发指,对女子身心的伤害令人触目惊心。
可能大家想到家庭内的暴力行为无非是拳打脚踢,受害者通常是鼻青脸肿骨折,但是这则新闻的当事人受到的伤害远远不止如此。她的腹部因当初救治留下了半米多的疤痕,左肾功能完全丧失,长期挂粪袋生活...
上述的情形只是女子受到伤害的一部分,任何人听到这些词句都会大为震惊,也有不少网友称其丈夫为“恶魔”。
更可悲的是,女子在过去两年里向多方求助,可是都没有得到较好的保护,暴力依然在继续。直到两年以后其丈夫才因为又一次暴力行为被拘留并移送审查起诉,该案件前两天正式开庭审理。
女子的诉求是判其死刑,她主要担心的是如果某天对方重获自由,可能会对她实施报复,这个担忧其实一点也不多余。但是按照现行法律,无论是专业人士还是普通人都认为最后的结果是达不到女子诉求的。
这个社会不知有多少正在经历、曾经经历家暴的人,可是婚姻关系、亲属关系、亲子关系偏偏成为这一违法行为的保护衣,时至今日甚至还有许多人认为对伴侣动手、对孩子动手算不了什么。
普通人熟视无睹、认识偏颇也就算了,那些号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部门也拿这类事情无能为力,便真是文明社会的巨大短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