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人流的重要性
韩国首尔龙山区梨泰院举办万圣节活动,人与人堆挤在一起,因堆挤致使身体发青休克、或遭踩踏等等,死亡数达到一百五十余人,伤者百余人,通报失踪者数百人 ...
这个事件,让我想到了,主办单位,你的保安人员呢?警察呢?
只要举办大型活动,主办单位都该聘且保安人员来维持现场秩序,甚至于可以去申请警察来维持治安,就算主办单位没申请,警察看到涌入了这么多的人群,也该主动地前往维持治安 ...
控制人数就是维持治安的一种手段 ...
让我想到了过去的一件公共工程,一个集休闲、娱乐、购物的休闲娱乐城,政府出地,我们公司负责兴建,完工之后,政府负责营运,于N年之后,再转交我们公司来营运,里面的部分区块,我们公司拥有永久免租金权,每年的营利由政府与公司来共同分配 ...
每年的盈利分配,合约内是分配好的 ...
我们公司所获得的免租金权的地快也是固定的 ...
所以,我们公司于得标之后,申请了变更设计,比如本是只盖两层楼的购物中心,我们改成了六层楼,本来住宿的旅店只有三层楼,我们改成了九层楼,逃难用的地下通道,我们把它给加宽了许多,拓宽出来的的那一边,有1/2用来兴建店铺 ...
除了上述这些,公司还改了许多,比如演艺厅内加设了几间店铺,绝大多数都通过了 ...
快盖好前,政府换人执政了,因为我们承包的那个地方,地方政府是民选的,换了总是与前朝政府唱反调的另一政党来执政 ...
公司的苦日子就来了,我的苦日子也来了,因为我担任该工程的行政组长,负责与公家单位的接洽 ...
我都和前朝政府说好了,变更设计也都通过了,新当选的政府却要求我把许多建筑给打掉,有的则是修改便可,说是公司的安全检视不合格 ...
我就奇了,我对过法规,明明就合格,闹了很久才知道,新政府是用外国的法规来检视我们的设计的,因为这座休闲娱乐城是学那个国家的某休闲娱乐城来设计的,希望本地学其创收 ...
可我们不是那个国家耶,哪有用那个国家的法规来检视本国的道理,也太恶意刁难吧!
闹了近两年,政府同意用本国的法规来检视,却又出了问题,合约中说休闲娱乐城的人数是10万人,新政府要求以百万人为检视标准,而公司在变更设计的时候,建筑师是以30万人为标准,自然又无法通过检视,让我又和公家单位吵了好几个月,最后是我被公司给辞退了 ...
我站在公司的立场,替公司争辩,我吵输了,公司派去的营运经理吵输了,工务经理吵输了,连副总经理出面了也吵输了,我就被辞退了,说30万人是我审核通过的 ...
这真的是黑锅,市场调查是公司的行政部门负责发包的,找外面的专业公司来负责调查与评估,报告书由行政组长主签,刚好是我所负责,其他的主管也有会签 ...
这明明就是市场调查的结果,换是其他的行政组长来签认,不也照签,难道他们会去推翻市场调查的结果吗 ...
很多签认,本来就是拿来就签,比如市调,因为是找专业公司来做的,组长就只是检查对方有没有把资料给弄错而已,哪会去质疑对方做错?
难道再找第二家第三家,在做一遍吗?
那要是结果是会有三百万人,到底是30万人是对的,还是300万人是对的?那也要营运之后才知道的啊 ...
我们公司虽然是想多赚点钱,早点回本,却也提高了地方繁荣不是嘛?毕竟我们加大了建设 ...
以后会有多少人潮,就只是个预估值 ...
我们和前朝说,变更设计之后,预估人数会从10万提高到30万,今朝说会有百万,难说谁对谁错!但既然之前说好了,就没有盖好了,再要求打掉和修改的道理吧!
要是人潮没有百万怎么办?就算有百万,也是能够控制人数的啊!
这座休闲娱乐城是有出入口的,只要控制人数就好了,哪有用百万来做为借口的,你怎不说会涌入千万的人数!
更扯的是,我被开除前,都已经快完工了,本预计半年内可以验收的,到了我退休前,又经过了十多年,那座休闲娱乐城居然还没通过验收!